基於人道考量,並依國內疫情現況及風險評估,宣布放寬居家隔離/檢疫者,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,需外出奔喪或探視者,取得相關單位核准後,三天內每日可外出一次,每次兩小時為原則(不含車程)。
相關流程及規定如下:居家隔離/檢疫第5天(含)以後且無症狀者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。經審查符合資格,且取得醫院同意探病後,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至指定醫療院所自費採檢。取得檢驗陰性報告3天內,經醫院同意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外出,無論探病、奔喪或辦理喪事均以每天1次、每次2小時為原則(不含車程)。外出時需全程佩戴口罩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,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,並確實執行洗手等個人良好衛生習慣。
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指出,考量醫院或奔喪地點為人群聚集且具傳播風險,為加強外出時之防護措施,申請人需配合填寫防疫檢核表,以提升個人防護措施,確保大眾安全。
相關申請規定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/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>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項下提供民眾參考運用(網址:http://at.cdc.tw/52xFiL)。
另外,以前,從武漢包機、類包機返台的民眾,都要進行集中檢疫,而5月8日以後返台的150位,待在檢疫所集中檢疫,經觀察,沒有病例產生;未來武漢返台者不必再集中檢疫,只要居家檢疫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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